淺析“糾正措施”與“預防措施”
生產運行過程中,我們會遇到生產事故、質量事故、安全事故、環境事故等,一旦發生事故后,真正有效制定措施,從根源解決問題是我們追求的目標。因此,筆者就“糾正措施”和“預防措施”進行如下分享:
1. 定義不同
糾正措施: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。預防措施:為消除潛在的不合格或其他潛在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。
2. 目的不同
糾正措施: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的系統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度發生。預防措施:揭示潛在的可能導致發生不合格的原因,防止發生不合格。
3. 不合格情況不同
糾正措施:已發生,產生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況的原因,是“追本溯源”。預防措施:已潛在但未發生,潛在的不合格或其他潛在不期望情況的原因,是“未雨綢繆”、“防微杜漸”。
4. 性質不同
糾正措施:在已發生不合格的被動情況下的積極反應(事后防范);是針對不合格原因采取措施,從根本上消除問題根源,通過跟蹤驗證才能看到效果。預防措施:主動確定改進機會的過程(事前防范);是針對潛在的不合格或其他潛在不期望情況的原因采取措施,措施的效果一般需要較長時期才能夠看到效果。
5. 選擇原則不同
糾正措施:應選擇最能消除和防范問題再度發生的措施,選擇的措施應與問題的嚴重程度和風險大小相適應。預防措施:選擇措施應從改進技術運作和體系兩方面入手,選擇的措施應與潛在影響程度相適應。
6. 效果不同
糾正措施:可能導致文件、體系等方面的更改,切實有效地糾正措施由于從根本上消除問題產生的根源,可以防止同類事件的再次發生,因此糾正措施是“標本兼治”。預防措施:能徹底避免不合格或不期望情況發生。
7. 觸發條件不同
糾正措施: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的四種情況是審核發現的不合格、顧客抱怨的不合格、反復出現的不合格以及后果嚴重的不合格。預防措施:在沒有發生不合格前提下,往往從數據分析得到這種預見和趨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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